遵義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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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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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2020年遵義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遵義公積金繳存基數
最高不超過19504元,最低不低于1790元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繳存基數上限不能超過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低于遵義最低工資標準。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被納入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類:
1、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2、離休、退休的;
3、出境(調離本市)定居的;
4、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因單位解散、破產或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賬戶半年后仍未重新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支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房屋類提取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土地使用證》;
3、《房屋建造合同》或《協議》原件;
4、家居農村建房的,還須提供“耕地占用稅”稅票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權證》;
2、《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房屋質量安全鑒定通知書》。
三、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房地產主管部門印制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2、房地產主管部門認可的二手房交易合同;
3、過戶《契稅完稅證》或“契稅發票”;
4、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
四、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1、 持本人公積金繳存證、卡
2、 購房一年內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原件和復印件)
3、 首付款收據(不少于購房總額的30%)
4、 支取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5、房開商開戶銀行和賬號[夫婦雙方支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本戶口簿;直系親屬(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須提供同一本戶口簿。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
1、持本人公積金繳存證
2、須出示《借款合同》原件;
3、提供還款存折(卡)復印件;
4、商業貸款的需提供銀行打印的近期三個月還款明細;
5、支取人身份證 (夫妻雙方支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本戶口簿,直系親屬支取須提供同一本戶口簿,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注:本處所稱直系親屬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非房屋類提取材料:
一、解除勞動合同支取公積金:
1、 持本人公積金證、卡
2、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勞動部門開具的下崗、失業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 支取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注:公積金帳戶須封存半年才能支取。
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支取公積金:
1、持本人公積金證、卡
2、所有權人死亡證明(被宣告死亡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明(原件和復印件)
3、公證單位出具的繼承公證書 (原件和復印件)
4、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及代為提取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銷戶支取公積金:
1、持本人公積金繳存證、卡
2、市(縣)、區勞動鑒定機構出具的1-4級殘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
4、支取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1、取工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部分提?。?/strong>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支取購房合同簽定之日或批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積金,支取金額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費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貸期內,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還貸(或首次裝修),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一次支取公積金是貸款一年后可以支取雙方公積金賬上的余額用于還貸或裝修(金額整取到百元),以后每年可支取一次用于還貸,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3、被納入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取金額整取到百元,但每次支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應支付的房租。
全額提?。?/strong>
全額提?。?/strong>
1、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2、離休、退休的;
3、出境(調離本市)定居的;
4、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因單位解散、破產或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賬戶半年后仍未重新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支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購買商品房:
(1)提供收入證明原件1份
(2)購房合同原件1份
(3)備案登記表復印件1份
(4)現有住房情況聲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關出具的住房登記證明原件1份)
(5)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首付款收據復印件1份。
(二)購二手房:
(1)提供收入證明原件1份
(2)購房合同原件1份
(3)現有住房情況聲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關出具的住房登記證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首付款收據復印件1份
(6)過戶后的房產證復印件1份
(7)評估報告原件1份
(8)契稅發票復印件1份。
(三)自建房:
(1)提供收入證明原件1份
(2)房屋建造合同原件1份
(3)現有住房情況聲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關出具的住房登記證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評估報告原件1份
(6)土地使用證或用地批復原件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
(8)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9)所建住房的房屋產權證原件
(10)抵押物評估報告原件。
1、申請。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并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2、調查。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對個人信用報告、家庭現有房屋狀況、首付款比例、擔保是否足額、借款人收入及負債等事項進行調查。
3、審核。管理中心根據受托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
4、簽約。受托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5、擔保。受托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簽約后,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受委托銀行拔付資金。
貸款額度:
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夫妻只有一方或單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自建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后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