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暫行辦法》(常公積金委[2012]1號)、《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的意見》(常公積金委[2019]1號)相關規定,2022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工作將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啟動。請職工對照申請條件自行申報。符合申請條件的職工請于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帶齊有關材料至公積金中心營業網點提交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經中心初審-部門聯合復審-社會公示后,公積金中心將于2022年三季度發放當年度貼息資金。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6日
附:
一、申請條件
1.主借款人經民政局、總工會上年度認定為享受常州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職工或低保邊緣困難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員;
2.貸款購買房屋屬普通自住住房(按照本市目前標準,住房面積不超過144平米且容積率在1.0以上)。
二、貼息額度
貸款貼息額度按該筆貸款在上一年度(1-12月份)實際已支付的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計算,且單筆貸款的貼息額度最高每年不超過6000元。享受常州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職工待遇的貸款職工家庭,貼息比例為100%;享受常州市低保邊緣困難家庭待遇的貸款職工家庭,貼息比例為80%。
因貸款逾期償還產生的逾期利息不計入貼息范圍。
三、申請時間
貼息申報期為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貼息申請。
四、辦理程序
1.申請受理。由該筆貸款的主借款人作為申請人,在貼息申報期內到公積金中心提出貼息申請。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中心當場受理。
2.中心初審。公積金中心受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貼息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由公積金中心通知申請人。
3.聯合審查。公積金中心會同民政局、總工會等相關部門對申請人信息作聯合審查,審查未通過的,由公積金中心通知申請人。
4.社會公示。公積金中心將聯合審查通過的擬貼息對象名單在當地新聞媒體、公積金中心網站公示十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公積金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核實情況并予以相應處理。
5.發放資金。對公示通過的貼息對象,三季度公積金中心將貼息資金劃入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銀行賬戶內。
五、注意事項
1.貼息采取年度審核,動態管理,能進能出。公積金中心在每年貼息申報期內的工作日受理上一年度的貼息申報。
2.申請人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當手段騙取貼息的,一經查實,公積金中心責令其限期退回貼息資金、并取消其以后年度貼息資格和3年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同時將其失信記錄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3.公積金中心直屬辦事處受理天寧區、鐘樓區、新北區、常州市經濟開發區特困職工、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申請人的貸款貼息申請;
武進分中心受理武進區特困職工、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申請人的貸款貼息申請;
金壇分中心受理金壇區特困職工、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申請人的貸款貼息申請;
溧陽分中心受理溧陽市特困職工、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申請人的貸款貼息申請。
六、申請材料對照表
序號 |
材料名稱 |
內容要求 |
份數 |
1 |
身份證件 |
申請人提供 |
原件1份 |
2 |
婚姻關系 證明、戶口簿 |
(1)申請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戶口簿; (2)申請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戶口簿; (3)申請人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調解書)、戶口簿 |
原件1份 |
3 |
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 |
申請人上年度常州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職工或低保邊緣困難家庭成員的證明,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低保邊緣困難家庭救助證》、《特困職工證》等。 |
原件1份 |
4 |
還貸賬戶 |
借款人銀行卡或活期存折 |
原件1份 |
七、辦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直屬辦事處:錦繡路2號2-1號樓2樓 咨詢電話 12329
武進分中心:武進區外環府路36號 咨詢電話 12329
金壇分中心:金壇南環一路116號 咨詢電話 12329
溧陽分中心:溧陽體育路8號 咨詢電話 12329